昨日,从鲤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到,为加强拥军优属工作,从今年1月起,鲤城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执行新标准,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奖励标准均有所提升。
调整后,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的抚恤补助金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4422元、3968元、3658元;老复员军人(新中国成立后入伍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退役人员的补助金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543元、1520元、1100元;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和护理费也有所提升。
此外,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3878元;现役义务兵立功受奖分别为一等功奖23878元;二等功奖14327元;三等功奖7163元;优秀士兵奖2388元。
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
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
据了解,新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2020年1月至7月应补差额将于8月份发放生活补助费时一并补发。
目前,鲤城共有优抚对象964人。近年来,鲤城充分利用临时救助、医疗补助等现有政策,并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切实提升优抚对象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