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9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家里如有过期药品,市民朋友都如何处理?在垃圾分类中,过期药品被分类到“有害垃圾”。所以,对过期药品、闲置药品的处理还需注意。居住在鲤城区兴贤路中段附近的市民朋友,就可将过期药品投放至南方医院设置的回收箱中。
家庭过期药品投放点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了解到,该医院于去年8月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点,主要供附近市民投放过期药品、闲置药品等。自去年开始,已有不少市民投放。
“投放时,最好到医院进行登记。”该医院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收集而来的过期或闲置药品统一上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市民投放时,最好登记下。
据泉州鲤城南方医院的专家介绍,药品过期后,其有效成分含量会降低甚至改变,导致发挥不出原有药效。有时,甚至还会导致药品化学成分改变,甚至分解出一些有害物质,对人体产生损害。许多过期药品具有很强的污染性,且易于分解,长期存放于家中,会污染家庭环境。如随意当生活垃圾丢弃,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如果被不法药贩回收,则可能给低收入人群造成危害。
在日常生活中,大多数人对过期药品的处置存在误区,主要有仍继续服用、扔进垃圾箱、卖给药贩子等处理方法。药品是特殊商品,如果处理不当,不仅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甚至会酿成悲剧。
那么,市民朋友如何识别药品的有效期呢?据专家介绍,识别药品的有效期要根据制造商标识的形式具体分析,药品包装上主要有直接标明有效期、直接标明失效期、只标明有效期为几年等方法,要注意辨别。同时,还应注意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这三个不同的数据。生产批号是对同一生产周期中生产出来药品的标注,生产日期是指药品的出厂日期,二者均与药品的有效期不同,不要混淆。另外,购买进口药时,最好咨询下医师或药师,并用中文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