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5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陈玉玲通讯员王唯佳文/图)坐在副驾驶室的周某怎么也想不到,只是想开车门买瓶水喝,结果使得一名摩托车驾驶员丢了性命,自己也要面临牢狱之灾。日前,鲤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并作出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副驾车门突然打开,摩托车被撞倒
驾驶摩托车的男子倒在地上
这是怎么回事呢?事情得从2018年7月31日说起。当天中午,周某和同事刘某、李某一起搭乘一部公司的小型普通客车,驾车的是刘某,周某正好坐在副驾驶室内。
根据监控显示,当天中午11点20分,车辆行驶至鲤城区浮桥街友谊超市路段遇到路口红灯停了下来,副驾驶室的车门随后打开,不巧的是,一名头戴粉色安全帽的男子骑摩托车正好经过,一下就被突然打开的车门撞倒。摩托车驾驶员连人带车径直倒在路边的,一动不动,车上人员随即下车查看。
接警后,鲤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立即赶往现场,遗憾的是,骑摩托车的男子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
据打开车门的周某介绍,自己并非车辆驾驶员,当时坐在副驾驶室内,因为有点口渴想借着等红绿灯的功夫下车买水,但打开右侧车门时,未注意观察后方情况,才碰撞到摩托车。
在随后的调查中,民警还发现,这辆小车的驾驶员刘某已经被吊销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经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鲤城大队事故认定委员会认定,乘客周某应承担本起交通事故主要责任,驾驶人刘某承担次要责任。
事发后,周某、刘某和其所在公司一次性赔偿被害人黄某家属人民币39万,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日前,鲤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周某犯交通肇事罪,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除了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鲤城交警还将吊销了周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其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鲤城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乘坐机动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建议大家驾乘机动车开车门时,使用“荷兰式开门法”,即用离车门较远的手开门,从而减少视觉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