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20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陈玉玲通讯员王唯佳文/图)一辆小小的电动汽车,设有四排座位,载了12名刚刚下课的小学生,行驶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上。好在这一幕被热心市民看到,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除了被扣车外,该车驾驶员黄某面临着一万元的罚款。20日,鲤城交警大队通报该起案件详情。
“黑校车”被拦下
事情发生在18日,有市民举报称,在池峰路附近看到一辆电动汽车搭载了满满一车孩子,看起来像是接送孩子放学的。接报后,鲤城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巡查,拦下了这辆白绿色的电动汽车。
民警说,这辆车后的玻璃上写着“服务午托晚托全托”和招生电话等广告信息。拦下这辆车后,民警发现车里黑压压一片,设有四排座位,一共挤下了12名孩子,有的孩子没地方坐,只能站着。
看到民警清点人员,驾驶员黄某非常慌张,急忙解释说“我是替补习班接送孩子”,还表示说“以后少载点”。其全然没有意识到,驾驶这辆车接送学生是违法的。
据黄某说,自己受雇于某兴趣班,每日中午11点驾驶这部电动车接送某小学的学生到兴趣班上课,行驶距离1公里左右。因为觉得路程短,且提供接送服务能吸引更多生源,他才心怀侥幸上路。
经查,黄某所驾驶的这部电动汽车不符合国家标准,未登记上牌,更未取得校车资格,属于“黑校车”。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黄某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交警部门依法扣留该机动车,黄某将面临1万元罚款。
交警提醒,低速电动汽车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严禁上道路行驶,更不能用于接送学生。孩子是一个家庭的未来,孩子的出行安全关系家庭的幸福,请勿让孩子搭乘“老人代步车”(低速电动汽车),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存在无牌、拼装、达到报废标准等安全隐患的车辆。鲤城交警将持续开展针对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严查“黑校车”等隐患车辆,为孩子们的平安出行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