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4日讯 (闽南网记者 张凯航 通讯员 郭志强) 4月1日上午,紫山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郑女士报警,称其停放在林口村路边一辆电动车被盗。
经之前侦查比对,该所侦查员确定犯罪嫌疑人张某强(男,37岁,惠安东岭镇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当天上午,该所组织精干警力,成功在惠安县螺城镇世纪大道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强,并追回部分被盗的电动车,破获辖区林口村等系列电动车被盗案。
据悉,犯罪嫌疑人张某强长期无业游民,劣迹斑斑,曾多次因盗窃罪被判刑。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强涉嫌盗窃罪已被该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在春耕农忙之际,及时为电动车上好锁!电动车最好停放在有人看管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