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16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吴晓忠)13日,时值2017年春运刚启动,惠安交警大队螺城中队在国道324线161卡口设立春运流动服务站,排查整治过往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10时22分,螺城中队民警在对一辆闽C2***Y牌小轿车进行排查时,通过警务通系统查询到,驾驶员陈某仅持有E证(摩托车驾照),而陈某现场出示的驾照却是C1E证。随后,民警对这本粗糙的证件进行核查,一眼辨识出这是本假证件。
民警依法将其带至中队做进一步调查。据介绍,驾驶员陈某,29岁,辋川人。原来陈某的这本驾驶证是花6000余元托人从外地办的,其本人从未参加培训和考试。殊不知被坑,是本查不到的假证件。
根据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陈某因未取得驾驶证,且使用变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类机动车,被处以拘留10天,罚款3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