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24日讯 (闽南网记者 张凯航 通讯员 郭志强) “以前在其他市县应聘特殊的公司需要开具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往往都要来回往返村委会和派出所之间,耗时耗力,现在好了,有了家乡派出所微信申报开具此项证明,还能邮寄开具的证明材料,大大减少我们这些上班族来回奔波的时间”,家住惠安紫山镇饶女士说道。
对于开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小伙们可能或多或少接触过它,有时要花上大量时间,来回奔波办理。在这种背景下,为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提升公安服务水平,今日起,惠安县公安局紫山派出所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紫山”,在全市先行先试开通微信申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对符合上级部门开具证明的规定,该所经核实后开具,极大方便广大群众。
附:开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流程:
一、【下载材料途径】:关注“平安紫山”微信公众号→【微官网】菜单→进入微官网界面,将页面拉下至【文件下载】,下载“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填写打印,申请人或受委托人一同签名。
二、【材料上传途径】:进入“平安紫山”微信公众号界面→【便民服务】菜单→【申请开具证明】子菜单→以拍照清晰图片形式上传对话栏。
三、【上传所需材料】:
(一)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书申请表图片
(注:需申请人或受委托人一同打印签名拍照上传)
(二)申请人或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注:无身份证,可上传申请人或受委托人的户口薄个人主页)
(三)单位函或介绍信图片
(注:无单位者不上传此项材料)
四、【办理期限】:1至3个工作日时间
五、【证明材料领取方式】:
(一)窗口领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薄,到紫山派出所值班室领取。(联系电话:0595—87293110)
(二)邮寄领取:申请人或受委托人可邮寄到居住地,费用由申请人或受委托人承担。注:邮寄方式统一为EMS快递。
六、【办理注意事项】:
(一)若无理由申请、上传材料图片不清晰或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申请的,公安机关将不出具此证明。
(二)申请人若是暂住在本辖区需开此证明,需暂住在本辖区三年或三年以上(以暂住登记录入系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