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最新通知精神:除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监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等特殊场所外,其他场所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医疗机构除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查验核酸检测结果外,其余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重点人群实行非必要不做核酸检测。结合我区实际,核酸检测于12月25日起做如下调整:
1.不再设置重点人群免费采样点,优化调整便民采样点,全区共设置11个愿检尽检便民采样点;
2.全区设置8个居家治疗解隔免费核酸采样点,阳性感染者居家治疗满5天的,第6、7天凭所在街道短信通知或社区出具的证明就近前往解隔采样点免费采样,连续两次阴性的向所在社区报备后可解除居家隔离;
3.混管异常复核采样点调整为4个,采样时间调整为上午半天(每天上午08:00~11:30)。
核酸采样点信息表
温馨提示:
请携带身份证,主动出示健康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采样后按规定路线立即离开现场。
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患者,请及时前往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就诊。
居家解隔采样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前往解隔核酸采样点,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阳性感染康复人员非必要不核酸,康复后3个月内参加核酸检测请告知采样人员并使用单人单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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