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如何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减轻群众“访累”,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丰泽区结合“强基促稳”三年行动,探索推行“四个三”(即“三抓”、“三量”、“三访”、“三查”)信访化解新机制,有效化解一批信访历史积案,全区信访秩序持续向好,社会大局保持安定稳定。
“三抓”:整合资源化解矛盾
抓好两个渠道建设:线上,依托“智慧丰泽”平台,拓展“互联网+”信访渠道,通过接入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对接“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省长信箱”、“市长信箱”,增设“区长信箱”,承接泉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推广“指尖上”的信访投诉,方便群众反映诉求。2018年以来,全区网上信访量占比达55.07%,信访办理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线下,人性化改造区信访接访大厅,完善提升各街道和重点职能部门接访窗口任务功能,实行“一站式”服务,实现群众现场信访投诉“一条龙”解决,全区群众初信初访的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均达到100%。
抓牢部门力量统筹:在全市率先整合优化法院、司法、仲裁、保险等部门职能,建立道路交通事故调处中心,推行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和“快处快赔”中心的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快速调处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东海街道探索与福建省海警第二支队、后渚派出所协同合作,在蟳埔、北星和宝山等多个社区联合设置社区“多元纠纷调处中心”,成功调处化解多起隐患纠纷……丰泽区充分调动各街道和成员单位职能作用,综合协调辖区内包括驻丰单位在内的各级各部门资源力量,通过排查、调处和督查等方式,切实发挥消除初信初访和积案化解的合力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抓实专业服务引入:丰泽街道探索设置“社区法律诊所”,发动退休法官、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和社工等力量免费参与调处疑难信访问题;针对旧厂房改造引发的征迁安置信访矛盾,泉秀街道引入律师事务所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创新建立“三所共建”工作机制,专门协调本辖区内群众来访投诉问题,调解成功率达100%……丰泽区通过组织动员、购买服务、公益志愿等途径,拓宽第三方参与信访问题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引入 “两代表一委员”、法律工作者以及退休党员干部、社工、心理咨询师、专业调解人员等社会专业力量,共同推动信访事项特别是疑难复杂问题的化解。
“三量”:聚力攻坚提质增效
控“增量”,加强源头治理:以“做好源头稳控”为目标,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同时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搞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坚持定期召开信访形势分析研判会,对收集的信访信息进行研判,因情施策,分类处理,把有可能引发群众上访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全区信访总量呈现出逐月下降的良好态势。
去“存量”,化解历史积案:围绕“事要解决、事了案结、息诉息访”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强基促稳”信访案件化解攻坚专项行动,紧盯“钉子案”、“硬骨头案”,尤其是常态化组织对征地拆迁、劳资纠纷、非法集资等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等进行排查梳理,逐一列出“责任清单”,逐一化解销号。近年来,全区对摸排梳理的信访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化解成功率达50%以上;对历史遗留复杂疑难的信访积案,每年确定若干件实行限时攻坚化解,实现“清仓见底”目标,最大程度减少信访“存量”。
防“变量”,规范流程办理:进一步规范阳光信访的即时录入、及时受理、按期办结、满意度参评,切实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落实好初信初访的“首办责任制”,对群众反映热点、焦点等初信初访问题按照“三反馈一化解”要求,对涉及署实名的举报将办理结果与举报人见面,征求满意程度意见,不断提高信访案件办理的时效和质效,坚决防止因处理和反馈不及时,而引起群众重复信访。
“三访”:下沉基层服务群众
领导接访发挥“稳定器”作用:坚持把开展领导定点定期接待来访群众作为一项工作机制,发挥领导接访在有效化解矛盾隐患中的主导作用。2018年以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接访群众43批85人次,其他区领导接访群众55批134人次,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接访群众约684批近千人次,通过面对面的方式有效听民声,察民意,解民情,在社会层面上极大疏缓矛盾风险隐患。
专题约访发挥“助推器”作用:提前主动约访重难点信访案件的上访群众,由区领导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接访,现场召开信访联席专题会议“集体会诊”,形成处理意见现场答复群众,进而化解一批难案积案。
带案下访发挥“调节器”作用:改变工作方式,把被动等待信访人来访变为主动带案下访,主动协调沟通,全面了解情况,通过“唠家常”的方式开展沟通疏导,用朴实的话语讲明相关政策规定,对其反映的问题耐心解释、细致说明,让信访群众“解开心结”。对于一些老信访案件,尤其是成因复杂、处理难度大、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信访问题,采取区领导包案负责制,区领导带案下访,疏导化解,协调落实,今年已妥善化解6件信访积案,实现息诉息访。
“三查”:履职尽责服务到位
复查,为信访群众维权提供权益保障。针对部分信访案件完成办理程序后信访人仍无法接受处理结果的实际,坚持把信访事项复查作为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一道保护屏障,依法引导,全力保障信访人的正当、理性的信访权,更好消除矛盾隐患,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2018年以来,全区申请复查信访事项43件,出具复查意见18件,不受理或撤销25件。
督查,为信访事项落实施压加力。“两办”督查室和效能办、区信访局联手抓督查通报,有力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化解。每个季度对上级交办、重复来信来访事项、群众评价不满意以及初信初访件和重点疑难信访问题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实时跟踪督办,进一步压实办理单位责任;对职权范围难以解决的突出信访问题,纳入当月区领导接访的重点信访事项进行推动化解,并由督查部门和信访部门实时跟进,联合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倒查,为信访责任落地建章立制。逐层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各项信访工作任务,构建“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责任体系,以责任倒逼推动信访突出问题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