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12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蓝某,脚有点瘸。泉州一家海鲜店老板同情他,给了他一份工作,还给包吃包住。然而,蓝某竟忘恩负义,趁老板不在家时,将老板家偷光光,甚至连老板女朋友的衣服也偷走。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6月4日,有市民向丰泽公安分局东海派出所报警称,放在丰泽云谷小区的一辆电动车被盗。两日后,该派出所查获偷车贼蓝某。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获悉,蓝某是广东人,今年36岁,已婚,有孩子。经审讯,他不仅偷盗电动车,还偷了雇主海鲜店老板林某的财物。行窃后,已离开丰泽区。
民警介绍,蓝某今年才到海鲜店工作。老板林某看他可怜,让他在店里上班,还包吃住,与自己同住在云谷小区一套租房内。蓝某行窃时,林某刚好回南平老家。6日,林某回到泉州,发现自己储蓄罐里的钱少了,行李箱中的金戒指没了,只留下一个壳子。刚开始,他不知道是蓝某所盗,给蓝某打过电话,但蓝某说话支支吾吾。
林某称,储钱罐里有现金七八百元,多是五角、一元的,还有一毛的硬币。蓝某偷的时候,专挑五角、一元的,留下一毛的。他女朋友的2套衣服也被偷了。对于蓝某的偷窃行为,林某生气不已。因为他对蓝某非常好,没想到,他竟然忘恩负义,偷了自己的东西。
据民警介绍,蓝某有前科,曾偷窃,还冒充警察查车,招摇撞骗,曾被判刑过两次。
目前,蓝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丰泽警方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