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24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陈玉玲通讯员庄小强文/图)按照规定,在泉州市区,学生禁止骑乘超标车。为了躲避学校检查,不少学生选择将超标车放在学校附近的店门口或者路边“躲猫猫”。近期,丰泽交警大队针对这一现象开展了专项整治,共查处了学生驾驶超标电动车违法行为13起。
24日上午,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跟随丰泽交警四中队到泉州实验中学滨江校区开展突击整治,通港西街辅路南侧的小区店面门口停放了几十辆电动车。据介绍,这些电动车都是学生停放的,其中不少车辆的外形尺寸比一般电动车要大很多。
民警依法扣留车辆
11时40分,正值下课时间,一名身穿校服的学生来到店铺门口,准备将电动车开走时被执勤人员拦下。经查询,这部悬挂鲤城Z59XX号牌的电动车外观与系统所登记的不一致。细心的民警还发现,这辆电动车被非法改装过,改装后的车辆时速明显高于合标电动车。面对民警询问,该名学生说,买这辆车是为了上学方便,且校园内不少同学都买了类似的电动车。现场,民警依法对该名学生进行了教育并作出了处罚。
随后,在店面门口停放的丰泽D25XX、鲤城A95XX、丰泽886XX也与系统登记的明显不一致,存在超标车套牌嫌疑。
这些车辆被民警依法先行扣留,民警将联合学校等相关部门通知学生及家长前往处理。
学生要把车骑走时,被民警拦下
丰泽交警四中队副中队长魏贵锡介绍,不合格的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很多学生便将车停放在校园周边的店铺门口。从上午的检查来看,被查处的电动车主要存在无牌、非法改装、套牌等违法行为。“这些超标电动车或者改装车速度很快,对于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弱的学生群体来说,是很大的安全隐患。”魏贵锡说,要解决这个问题应由社会、学校、家庭一起配合。未来,交警部门将加大与校方合作力度,一方面联合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另一方面加强路面巡查力度。针对查获的学生骑电动车违法行为,除了进行教育外,交警部门还将抄告校方,由校方约谈学生家长,由此形成“三位一体”联动机制、真正发挥实效。
交警提醒: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超标电动车速度快、安全性能无法保障,学生驾乘超标车易发生事故。交警呼吁,请家长自觉抵制超标车、拒绝为孩子购买超标车,与校方、警方一起为孩子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