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漳浦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达文主持会议,副主任何北贡、何胜火、杨水寿出席会议。副县长陈志民,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主任会议关于2026年度“6·28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主题的议案。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蔡睿遒同志为漳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戴鹏毅同志为漳浦县司法局局长;
林乙平同志为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洪艺明同志为漳浦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林凯恒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
吴镇杰同志为漳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林建国同志的漳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陈智海同志的漳浦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洪艺明同志的漳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王志伟同志的漳浦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陈锦华同志的漳浦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职务;
王志勇同志的漳浦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
陈伟雄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法院赤湖人民法庭庭长;
杨艺鸣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刘晓毅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法院赤湖人民法庭副庭长;
周煜辉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法院佛昙人民法庭副庭长;
郑萃红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法院古雷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黄毅伟同志为漳浦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杨艺鸣同志的漳浦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林旺成同志的漳浦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达文为新当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新当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