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山县缴存职工张女士在东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顺利办结了东山县首笔购买车位提取公积金业务,成功提取住房公积金6万元用于支付其在东山县建发玺悦小区购置的产权车位款。这标志着漳州市拓展公积金使用场景、支持缴存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新政正式落地见效,让市民在“住有所居”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停有所位”的品质生活需求。

据悉,此次张女士申请提取公积金购买的车位,是其在新政出台后于同一小区购置的配套产权车位。根据漳州市今年2月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新政,缴存职工在省内购买与所购住房同一小区的、拥有独立产权的车位(库),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这是漳州市公积金中心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决策部署,对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的重要优化调整。
新政明确,缴存职工在购买配套车位(库)的3年内,取得有效购置证明材料满6个月后,即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套住房最多支持两个车位(库)的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置总价款,最高可提取额度为25万元。该政策的实施,有效盘活了职工账户内的沉淀资金,切实减轻了缴存职工在改善居住配套过程中的资金压力,是公积金制度从支持“住有所居”向支持“住有宜居”转变的生动实践。
“以前只知道买房、租房能用公积金,没想到现在买车位也能提取,真是个意外之喜!”张女士表示,新政出台后,她通过公积金中心的宣传了解到这一利好,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前来办理,没想到手续非常便捷。
为确保新政红利精准直达,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政策落地前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包括优化业务流程、升级信息系统、组织窗口人员培训等。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东山县首笔业务的顺利办结,是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聚焦“降成本、促消费、惠民生”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效能的具体体现。下一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继续加大新政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解读政策要点,同时不断优化“网上办”“掌上办”服务体验,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激活住房消费潜力,让更多缴存职工共享公积金制度改革发展的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