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长泰经济开发区深入贯彻这一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多元力量协同、司法资源下沉,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近日成功化解中童地块及鑫发地块征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7户村民和村民小组在开发区征迁工作组、村两委和法庭的共同努力下,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于日前签署调解协议书,顺利领取赔青款,为项目顺利推进扫清障碍,也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鲜活样本。
“征地工作没有捷径可走,必须一家一家走访、一户一户沟通,把政策讲透、把道理讲明、把感情讲深。”
征迁工作组组长周仲平表示。随着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某重点产业项目三期工程落地欧山村,征地工作随之展开。但在推进过程中,其中一块约12亩的山地因年代久远、原始资料缺失、权属不清,导致村民之间分歧较大。另一块企业用地约5亩涉及村民小组集体用地,早期个人承包后又经转包,村民建设了仓库、厂房用于出租,有不错的收益,征地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复杂局面,征迁工作组与村两委第一时间介入,放下架子,扑下身子,靠前服务,多次组织召开协调会、入户走访,倾听村民诉求、梳理矛盾焦点。
“我们尝试从村民之间的邻里关系入手,希望通过情感纽带拉近距离。”
征迁工作组组长周仲平介绍。欧山村全体两委干部则充分发挥熟悉乡情的优势,多次召集当事人在村部“喝茶谈心”,以“拉家常”的方式引导大家理性表达诉求。

然而,由于年代久远、证据缺失,各方始终各执一词,征地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面对“权属难定、补偿难分”的困局,工作组没有回避矛盾,而是积极寻求新的化解路径,并主动对接兴泰法庭,邀请法官提前介入指导。
“权属争议实在太大,一时难以厘清,干脆直接从补偿款分配入手,不再纠结权属。”
征迁工作组周仲平提出了一个务实的调解思路。
“这个思路我看可行。”
兴泰法庭戴庭长、欧山村胡书记表示认同。有了方向后,兴泰法庭戴庭长与征迁工作组迅速展开行动,着手调取村集体历史档案、组织实地查勘,并走访村中老人了解当年土地分配情况。

经过调查,争议山地确属小组早年分配给杨某城、杨某宗、杨某财、杨某英四户的自留山范畴。但因年代久远,当年小组长手写的《自留山分配表》所记载的面积与目前丈量面积不符,权属证据存在较大瑕疵。而杨某生、杨某宝父子虽长期经营该地,却未能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村小组正式分地协议等权属依据。
面对双方各执一词、证据不足的现实困境,戴法官从法律角度切入,耐心向村民释法明理:
“如果走诉讼程序,你们都存在举证不能的风险,不仅耗时耗力,还可能影响补偿款的发放进度。”
他同时指出,征迁政策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有明确标准,只要达成协议,村民都能依法依规获得合理补偿。
与此同时,征迁工作组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联合欧山村两委干部,多次组织村民座谈,立足乡土人情,以“同村乡邻”的共情视角切入,引导村民换位思考、理性协商。
“大家都是一个村的,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必为了这点地伤了和气?”
欧山村干部杨智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大家从长远发展和邻里和睦的角度考虑问题。工作组还结合村集体以往的土地分配惯例和本次征迁政策,提出兼顾公平与效率的补偿款分配建议。

经过连续多日的沟通协调,5户村民最终被工作组的诚意打动,接受了戴法官和村两委提出的调解方案。在征地组与法庭的共同见证下,5户村民现场签署调解协议书,确认了各自应得的赔青款份额。协议签署后,相关款项将按程序发放到位。
“这次调解不仅解决了问题,也增强了村民对政策的理解和对干部的信任。”
征迁工作组组长周仲平表示。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长泰经济开发区坚持党建引领、整合多方力量、强化基层治理的生动体现,也是推动司法调解力量下沉、服务前移的具体实践。

一起纠纷的化解并不意味着征迁工作的结束。在推进过程中,另一宗征迁纠纷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该户村民在征用土地上自建厂房,长期对外出租,年收入数万元,因此对征迁工作存在较强抵触情绪。面对这一情况,征迁工作组坚持“法理情”相结合的原则,多次上门沟通,耐心讲解政策,认真倾听其诉求,最终初步赢得了该户的理解与配合,达成了丈量构筑物和清点附属设施的共识。

“我们理解群众的顾虑,也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
征迁干部表示。截至目前,这起原有村民小组的集体用地权属、个人承包地等问题均已妥善理清。涉及的厂房、仓库等建筑也已基本完成搬迁和拆除工作,整体进展顺利,为后续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脚勤多入户、脑勤多思考、嘴勤多沟通,构成了欧山村征迁一线的真实图景。长泰经济开发区坚持党建引领、多元协同、源头治理,用真心换真情、用实干解难题,把“枫桥经验”真正落实在征迁一线,为项目建设腾出空间,也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下一步,开发区将持续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征迁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努力实现群众得实惠、项目得空间、治理得效能的多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