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31日讯(通讯员 陈昭宏 张璇 闽南网记者 柯嘉进 文/图)一年来,南靖县检察院坚持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点亮“党建红”,创新打造“生态党建共建”机制,推动党组织建设与生态检察履职深度融合,构建“打击、修复、治理”一体化履职新格局,走出一条“生态修复助力乡村振兴”的新路径,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绿水青山,让党旗在绿水青山间高高飘扬。
筑牢红色堡垒,守护一江碧水
南靖县检察院聚焦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将“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纳入年度“党建+”重点项目,以党建引领推动依法治河模式新升级,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筑牢在生态保护第一线。在“党建红”引领下,该院常态化开展“河长+检察长”联合巡河,与县河长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涉河涉水线索信息共享,增强执法司法合力,形成“党建引领、多方联动、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格局,以实际行动守护南靖绿水青山。

党旗飘扬沃野,绘就丰收画卷
面对世遗土楼片区梅林古镇梯田因经济效益低导致的撂荒问题,南靖县检察院以林某某非法采矿案为契机,创新探索异地生态修复新模式。设立“生态修复党员责任田”,组建“党员干警护耕队”,将生态修复补偿金转化为“红色复耕基金”,首次运用于生态文化载体修复,让梯田景观重焕光彩。这一创新实践,成功打造出“党建红、生态绿、农民富”的乡村振兴样板。

梯田修复前

梯田修复后
擦亮金色招牌,兰香赋能振兴
立足“中国兰花之乡”特色资源,南靖县检察院设立党员先锋岗,组建“检护兰香党员服务队”,牵头与南靖县法院、县林业局、县工业信息局、县兰花协会联合会签《关于加强国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南靖兰花”综合保护的意见(试行)》,并设立地理标志商标驿站。通过党员业务骨干指导,明确保护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有效激活“南靖兰花”金字招牌,提升品牌市场竞争力,让兰花产业在党建引领下焕发新活力,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引擎。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
南靖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生态党建共建”机制,推动构建跨区域生态党建示范带,通过组织共建、队伍共育、资源共享,实现生态保护从“单兵作战”向“协同共治”的转变。始终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点亮“党建红”,让党旗在绿水青山间高高飘扬,让检察力量在为民服务中彰显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