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6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王珺璘 文/图)为进一步规范漳州中心城区(芗城区、龙文区)的交通秩序,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和市民出行文明程度。自4月8日,漳州中心城区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以来,引起全城关注。对不遵守交通秩序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处理后,还将通过媒体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曝光”。本期,继续聚焦电动车闯红灯,漳州交警部门曝光一批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漳州从严整治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外,一律予以曝光。相关交通法律规定: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处予20元罚款。
漳州交警提醒:道路安全很重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更需要每个公民的参与。文明出行,遵守交通规则,别让生命亮起“红灯”。让我们共同行动,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和倡导者,共建共享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姓名:蔡*超
违法时间:2022-05-05 06:46:41
违法地址: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北向东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 陈*冰
违法时间:2022-05-05 07:29:16
违法地址: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南东向南西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 陈*建
违法时间:2022-05-05 06:27:20
违法地址: 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南向西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连*欣
违法时间:2022-05-05 06:47:59
违法地址: 水仙大街与元光南路西北向东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 杨*玄
违法时间:2022-05-05 12:42:24
违法地址:胜利西路与延安北路北2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尤*敏
违法时间:2022-05-05 07:52:42
违法地址:丹霞路与南昌中路东南向东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
姓名: 郑*
违法时间:2022-05-05 14:39:18
违法地址:丹霞路与南昌中路西南向西北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