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个人事项报告细化:“家产”要申报 房产要写来源
“扩大抽查比例”凸显威慑作用“凡提必查”严防“带病提拔”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新安排”威力有多大?
记者近日从中央组织部获悉,中组部在去年底已对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作出安排。目前,全国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已基本完成了个人有关事项的集中填报工作,并就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郑重向组织作出书面“承诺”。
根据“新安排”,中组部将扩大随机抽查比例,从今年1月起实行“凡提必查”制度,进一步加大抽查核实力度,强化抽查核实结果的运用,并建立干部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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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2010年来我国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始集中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这项被称为“中国特色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如何运转,效果怎样,威力有多大?新华社记者用数字和实例进行阐释。
150万名领导干部需签“承诺”书“家事”“家产”都要申报
要求政府公职人员申报财产等个人事项,在许多国家是通行的做法。我国的集中探索和实践主要依据是2010年5月中办国办修订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根据规定,我国的报告主体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据统计,2014年全国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达150万名。
按照要求,今年填写报告事项需要签“承诺”书,确保所填内容已与家人进行了认真核对,承诺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在报告内容方面,我国要求领导干部报告的事项内容有14项之多,报告表要由报告人亲笔填写。其中,涉及“家事”方面的有8项,主要包括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涉及“家产”方面的有6项,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投资等情况。
据了解,这些事项中还包括很多子项和需要勾选的项目,要报告的内容可谓细之又细。比如,房产信息要细化到具体地址和交易价格,在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一项中,关于房产来源,就需要写明是购买、继承、接受赠与还是其他来源。在报告持有股票的情况时,还需要填写股票名称及代码、持股份额以及填报前一交易日股票总市值。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分析指出,不管是报告主体还是报告内容,这一制度设计都充分考虑了中国特殊的社会政治文化环境。 “在中国‘小官未见得小权’,县委书记只是正处级,但其掌握的权力、控制的资源可不小。局长夫人说话可能会被当做是局长本人说话,把申报内容规定到‘家事’和‘家产’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