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王石川
近日郑州市民孟女士溺水,当地义务搜救队现场施救却遭巡防队阻止,巡防队称无“打捞许可证”不能下水,最终孟女士死亡,这事引爆舆论。郑东新区称经调查,“打捞许可证”系子虚乌有,巡防队也回应说,阻止搜救队是出于安全考虑,没有要求要有打捞许可证,并强调搜救队是“打捞”而非“搭救”。(8月8日《京华时报》)
“没证不让救人”在网络疯传,网友直斥巡防队员草菅人命,甚至指控涉嫌谋杀……网友的愤怒确实容易点燃人们的情绪,但笔者查看报道,发现这是一个误解,所谓的“没证不让救人”被放大解读了。
通过细节比对,即能发现不存在“见死阻救”这个关键事实。孟女士在郑州如意湖溺水,时间是8月4日早晨,“119从中午开始到16时30分左右还在打捞,但依然没见到孟女士。”而义务搜救队赶到现场是下午4时。从早晨到下午4时,孟女士应该已死亡,也就不存在巡防队的“见死阻救”。
那么,存不存在“没有证不能打捞”呢?孟女士丈夫告诉记者,巡防队说过要有证,但因亲人去世“头很晕,细节记不太清”,巡防队员则否认。综合各方信息,不排除巡防队员要求有证才可捞尸的可能,这虽也是对亡者不敬,但与“见死阻救”有很大不同。
反思“打捞许可证”风波,最该追问的是:公众为何不相信郑东新区有关部门的解释?这是否说明当相关部门处于公信力危机时,无论怎么说说什么,都没有人信,即便说的是好话,做的是善事,也会被质疑?
这起事件让我们看到公众对相关部门的不信任,如果不修复破损的公信力,以后再发生类似似是而非的事件,民众情绪势必被迅速点燃。溺水的孟女士应该被及时打捞,相关部门的公信力也该打捞,而后者显得更紧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