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6月30日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10年中央决算的决议,经财政部汇总,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三公”支出合计94.7亿元。
今年3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6月向社会公开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6月的最后一天,中央机关兑现了这个承诺,“三公”信息如期公开。此举令人欣慰,一来体现着政府对人民的言而有信,二来这应该是一个具有标志意义的进步:政府行政经费保密的时代正在终结,“三公”经费属于“政府机密”乃至“国家机密”的定义被正式否定。
报道说,经财政部汇总,2010年中央机关的“三公”支出合计94.7亿元,其中公车购置费61.69亿元。但从报道中我们看不出,中央决算中公开的“三公”消费情况就只是一个总数,还是决算文件中有明细,而新闻报道给省略了?
94.7亿,这个数字本身是不低的;以全国13.7亿人口计算,人均负担近7元钱,而这仅仅是一个年度中央机关的“三公”经费。但这数字究竟合理不合理,仅凭这一个总数并不好下结论,还是应该拿出明细。今年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委员及公众舆论,也曾要求把政府支出账目“细算到每一分钱”。期待财政部门能进一步公开,比如,使用这些经费的一共是多少单位,多少人,平均每个单位多少车辆,人均消耗公务车经费、考察经费多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