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并不想永久待在一座城市
在户籍改革的路线图中,新的居住证制度与城市化进程联系在一起。
彭希哲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征求意见稿所提的居住证制度本是全国统一,但在实际执行中,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城市都不一样。小城市可以直接给户籍,大城市可能会比较广泛地使用居住证服务和管理,或使用积分落户的办法配合居住证的使用。
征求意见稿体现的正是这一原则。条文明确,居住证发放地政府应根据四种类别,确定落户条件。这四类是建制镇和小城市、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
征求意见稿规定,特大城市应当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分值。外来人口较多的北京、上海、广州即属于特大城市。
上海、广州已推行积分落户制,且该制度是建立在本地的居住证制度之上,持证者拥有某个积分即可落户。相比“计划落户”,这种“条件落户”的方式显然更加公平。
目前,北京尚未实行该制度。上海、广州是否会照搬原有积分制,还有待观察。
在彭希哲看来,户籍制度的改革是一个过程。上海在过去接近20年时间,从暂住证、就业居住证、人才居住证,过渡到普遍的居住证,在此基础上建立积分制的变迁,再把能不能享受入学、购房、廉租房都和积分相联系。2013年7月1日,上海迎来积分制居住证时代。
彭希哲说,一些地方官员觉得,外来人口是想留在某座大城市。“实际上你去问外来人口,城市的生活成本那么高,很多人并不希望永久呆在这个城市,只希望在生命的某一阶段在这工作、学习、历练,只是希望我在这的时候能给我住房、看病、就业等服务,他要求的并不是户籍,而是相关的福利。”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认为,除了提供公共服务之外,居住证的另一功能在于,以公共服务让被服务者进行信息登记。
“现在的居住证或者户籍改革,不以促使人口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为目的。这个制度还只是你到我这个城市,我用什么为你提供服务,便于我们管理。”彭希哲说,居住证只是过渡方案,不是户籍改革最终目标。
本应享有的权利通过办证才能享有,这引起一些学者的警惕。唐钧认为,绿卡式的居住证在一国之内将公民分成3种身份——户籍人口、持居住证的人口、既无户籍也不持居住证的人口——这有可能产生“社会排斥”。
刘威没有花时间去感受这些。和大多数打拼的年轻人一样,他工作繁忙,试图在这座城市中找到说服自己留下的理由。
如果《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最终通过,各地已自发探索的居住证制度,或许将迎来一场洗牌。
中国青年报记者梳理我国31个省级行政区划(港澳台除外)的有关规定发现,在过去,所有省会城市都已推出居住证制度,部分非省会城市也推出了居住证。
相较而言,征求意见稿中承诺的9项基础公共服务、6项便利并无太多突破。这些关键词在各地居住证制度中已屡见不鲜。以免费义务教育为例,18个省会城市均在条文中作出明确承诺,天津、沈阳等地还明确,持证人子女可申请参加本市中考、高考。
一些省会城市还完成了征求意见稿中的“加分项”,即地方政府“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的权利。如郑州、哈尔滨等地的持证者可购买自住房或限购商品房。
有受访学者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价值在于,将一些“刚需”的基础公共服务整合起来,加以统一要求。
办法实施之后,各地居住证的命运将如何?是就此退出历史舞台,抑或形成另一体系?
记者注意到,在一些大城市,地方探索的居住证制度已和城市的部分“非基础”公共服务捆绑在一起,甚至成为调控某些产业的重要方式。例如,北京规定,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居民可以购房,可以参加车牌摇号。而此举被认为事关北京楼市及交通状况。
但另一方面,北京工作居住证所附带的福利,一直以来被许多非京籍人士热切期盼。
这种门槛较高的居住证同样出现在上海等特大城市。但如今,征求意见稿试图把门槛降下来。
一个细节是,征求意见稿中对申领居住证的表述,由某些地方的“应当申领”,改为赋予外来人口更多选择自由的“可以申领”。
记者发现,“居住半年”的硬性条件,加上“稳定住所”、“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之一的规定,在各地居住证申领规定中已经较为简单。
“稳定住所”这个措辞即宽松不少。在广东、安徽、云南、陕西、浙江等地,居住证对住所的要求均是“合法的固定住所”。广东省人大曾释疑,固定住所包括租房,而多个省份对此未见公开表态。
对于一些城市管理者而言,原先较高的门槛可让具备一定素质的流动人口享受某些福利,而一旦门槛降低,城市、财政是否有能力承载突然增加出来的人的福利,尚未可知。
而对于不少学者、外来人口来说,降低现有门槛是一件符合正义的事情。
“在一些发达国家,外来人口之所以能够拿到本地公共服务的待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对本地的贡献。比如,在美国,本州纳税人可以享受本州公共服务,这是有明确规定的。”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乔晓春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乔晓春坦言,如果在北京居住或工作很多年的非京籍人士,却不符合新的居住证申领要求,这实际上也是一种待遇上的不公平。
记者了解到,在各方因素的作用之下,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并非一帆风顺。2012年底,公安部已将《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时隔两年,此稿经过反复修改,方才公开征求意见。
有学者认为,其中原因之一可能是,对于为流动人口提供什么公共服务,各部门有较大争议。
如今,这份刚结束公开征求意见的《居住证管理办法》能走多远,无疑还需各方利益的博弈。
与此同时,地方对居住证的自发探索仍然没有停下步伐。就在今年6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将正式施行。
这个条例规定,非深籍人员申领居住证,要求有合法稳定居所、合法稳定职业。其中,稳定职业的要求是“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累计满18个月”,这无疑把一些没有参加社保的人群排除在外。
如果征求意见稿能够通过,该条文与“稳定就业”的精神,是否一致呢?如果不一致,政策修改的成本,又由谁来承担?
这恐怕也是其他正在探索居住证制度的地方政府,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1月2日,《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结束,各地试行多年的居住证制度或将由地方规章升格为国家制度。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问卷网,对1482名城市居住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0.2%的受访者认为居住证会让异地生活工作更踏实。
本次调查中,73.8%的受访者分布在特大城市(北上广深),13.4%分布在一线城市,8.3%分布在二线城市,4.5%受访者分布在三线城市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