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警方官博称为防止火灾事故劝离无关人员,但020951号警察却在现场抽烟
记者杨清竹眼袋、脖子、手上都留下伤痕
闽南网1月16日讯 昨天上午10时30分许,厦蓉高速龙岩往漳州方向和溪出口附近,8车先后碰撞,造成1死3伤。当时,本报记者前往采访,遇到漳州高速交警二大队民警,警号020951的警察突然从后面拧起本报摄影记者杨清竹的左手,掐住脖子,推向一辆警车,其间,还有人抢相机未果。这一系列行为造成杨清竹嘴巴流血,左眼袋、手上、脖子都留下伤痕。
随后,本报文字记者苏禹成质问,并发微博求助,引起网友关注。截至昨晚10时,微博已被转发3000余次。昨天,福建省公安厅官方微博@福建警方回应称,现场多车漏油,为防止火灾事故等,劝离记者,但对记者动粗的警号为020951的警察就在现场抽烟。而官博还说从安全性和紧急性考虑,民警驾警车欲送记者离开现场,那么为何要扭手掐脖子,强行往警车里塞。
目前,@福建警方和漳州高速交警支队支队长施能强,已向受伤记者致歉。施能强表示,将在内部展开调查,如核实,将严肃处理当事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