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释法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据法官介绍,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新增设“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是指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后的规定,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