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适度扩大本科教育规模、调整优化研究生培养结构、推进多样化招考方式。省教育厅今日出台《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加快提升省重点建设高校办学水平,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来闽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办学条件优良的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院校。同时,健全高校自主录取、破格录取、推荐录取和定向录取等制度,建立多元招生录取机制。
适度扩大本科教育规模
我省确定,加快提升省重点建设高校办学水平,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来闽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适度扩大本科教育规模,支持办学条件优良的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提高本科教育比例。
支持薄弱高校调整改造和重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适应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海洋经济发展需求,大力发展工学教育,建设一批有行业特色、产业特色的学科专业。
重点建设10所左右本科高校
《意见》明确提出,我省将重点建设10所左右本科高校,争取办学水平进入全国同类院校先进行列。加强一般本科院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行业特色、专业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高校。
加强高职院校建设,重点建设20所左右示范性高职院校,争取10所左右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进入全国高职院校先进行列。建设10所左右高水平民办高校。
同时,改革教学制度,推进“按大类招生、按需分流培养”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