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18日讯 昨日,记者从省征兵办获悉,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2年冬季征兵命令》,我省今冬征兵工作即将全面展开。针对相关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省征兵办公室主任、省军区副参谋长林双先大校。
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12月1日
林双先介绍,今冬征兵从11月1日开始,12月底结束。大体上划分为四个阶段:
10月31日前为组织准备阶段;11月1日至20日为体检、政审阶段;11月21日至12月9日为复查、走访、定兵阶段;12月10日至31日为新兵交接运输和征兵总结阶段。
林双先表示,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由县(市、区)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在校大学生可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批准入伍的时间统一为2012年12月1日。
女兵征集按照网上报名、政治初审、身体初检、组织体检、综合素质考评、组织政审、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公示名单和办理入伍手续的方法步骤进行。有关征兵工作的具体政策规定,还可向当地兵役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