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面】后悔酒后驾车
昨日下午3时,在石狮交警大队1楼,记者与黄某面对面。
记者:当晚你喝了多少酒?
黄某:因为是同学生日,在KTV里面只喝了4瓶啤酒;而到了酒吧里面,喝了一些洋酒,但里面有掺冰块。
记者:你当时撞到摩托车后,为什么没有停车?
黄某:当时听到“嘭”一声响,因为开车有戴眼镜,脸部有受伤,自己就没有停车,直到撞到路边的3辆车。我现在非常后悔酒后驾车行为。
记者:明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为什么还要继续?
黄某:……(他将头埋得深深的,未作答)
□延伸阅读
石狮醉驾男性居多
自“醉驾入刑”以来,2011年5月18日,石狮法院受理首起醉驾案件,截至今年6月底,已受理危险驾驶罪203件203人,审结201件201人。
这些醉驾案例中,有几个特点:
一是被告人年龄涵盖范围比较广,最小的16岁,最大的59岁。其中,20岁到25岁、41岁到50岁这两个年龄段是危险驾驶案件的高发区。
二是文化程度相对较低,86.2%的被告人文化程度为初中及初中以下。
三是男性居多,201名涉案人员中只有2个被告人为女性,其余均为男性。
四是外地户籍所占比例大于本地户籍。本地户籍的为90人,外地户籍为111人。
五是被告人职业多为务工,但也有经商、银行工作人员、机动车教练,甚至还有教师、学生等。
201例醉驾中,有112例是骑两轮摩托车被查获的,占55.72%。
另外,从犯罪原因上看,多数属于明知故犯,并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错误。
石狮法院相关负责人说,有些醉驾者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行驶路程非常近,不会被发现;有的则对自己的驾驶技术过于自信,认为不出事警察就抓不到,法律意识有待提高;更有甚者认为醉酒驾驶汽车才会构成犯罪,不知道醉酒骑摩托车也是犯罪。(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华健 通讯员 蔡万紫 周文迪 许鸿源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