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江姓女子等5名高雄市交通局路边停车收费员,涉嫌伪造停车收费单充业绩,事后悔悟自首。高雄地检署今天将他们缓起诉处分。
高雄地检署今天表示,江女等5人自2012年2月1日至12月,担任高雄市交通局停车管理中心的路边停车收费服务员。
江女等5人为增加停车收费单据充作业绩,将未停放于停车格位内的民众自小客车,基于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的犯意,开具路边停车缴费通知单,损害高雄市停车管理中心停车收费管理的正确性。
江女等5人事后因良心不安,自知难逃法网向高雄地检署自首。
检方侦结,认为江女等5人自首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考虑全数缴回所开立的停车收费,也因业绩压力为求保住工作而误触法令,犯罪情节轻微,依伪造文书罪嫌缓起诉处分,应支付新台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