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内政部长”李鸿源今晚宣布,南投县长李朝卿移送“监察院”调查,并继续停职,这是民选首长首次因“监察院”调查而停职。
李鸿源晚间临时举行记者会宣布,李朝卿因贪污案件被起诉,所涉案件多属政府工程采购案,共达100余件,涉案数量多且复杂,为确立“政府”扫除贪污、建立廉能政治决心,依“公务员惩戒法”规定,且依规定认为情节重大者,决定继续予以停职。
李朝卿因案羁押,“内政部”去年11月30日依规定自羁押日起停止其县长职务;李朝卿今年3月26日经南投地方法院裁定交保,并于3月27日向“内政部”申请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