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法院”18日开议,目前有11个攸关地方财源的“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法版本,朝野党团各有考量。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日前新北市、台中市与台南市政府呼吁“政府”尽速完成“财划法”修法,解决地方财务困境,朝野党团也将“财划法”、“公共债务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列为优先法案。
目前“立法院”有11个版本“财划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赖士葆、曾巨威及蔡正元等人也将陆续提出修法版本。
根据“财政部”提供给“立委”的修法前后差异对照表,原本各级政府按不同公式分配的统筹分配税款,未来“直辖市”与县(市)“政府”将按同一公式分配。
根据“行政院”修法版本,“中央”统筹分配税款4%为特别统筹分配税款,96%为普通统筹分配税款。90%统筹分配税款按公式分配(85%财政收支差额与基本建设需求、15%财政努力和绩效)、6%统筹分配税款为受修法影响的保障财源}。
“行政院”规划所得税总收入6%、营业税扣除统一发票奖金及1.5%稽徵经费后的全数、菸酒税扣除1%稽徵经费及直接分成款项后的其余收入,做为“中央”统筹分配税款来源。另外,土地增值税全归地方;“直辖市”、市及乡镇市分得遗产及赠与税60%。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修法版本包括“直辖市”、市及乡镇市分得遗产及赠与税60%;土地增值税修正为全归地方;增订每新增一直辖市,所得税收入增提10%纳入“中央”统筹分配税款等。
亲民党团主张,应依各地政府(含“直辖市”)的营利事业额、就业人口、土地面积、自有财源及生活水准等条件,以公式算出应分配给各地方政府的统筹分配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