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位于宁化县安乐镇谢坊村的生态复绿管护基地,小叶樟、山樱花等林木郁郁葱葱。历经十余年复绿补种和抚育管护,这片208亩的火烧荒山已变成林海,展现出三明两级法院持续强化生态司法保护、护航绿色发展的可喜成果。
为深入贯彻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受损环境实质性修复,三明两级法院广泛适用复绿补种、认购碳汇、增殖放流、“减量性”生态修复等方式,并建立生态修复监督人机制,全面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确保修复方案落到实处,实现司法惩治与生态修复的良性互动。
同时,全市法院积极拓宽生态修复空间,将生态修复范围从森林延伸至矿区、水域、景区等领域,形成多层修复、立体保护的生态修复模式。
近五年来,全市法院共适用认购碳汇案件100件142人,认购碳汇2.3万余吨,累计发出“护鸟令”“森林养护令”等55份,责令涉林刑事被告人补种、管护林木面积1363.19亩,责令刑事被告人放养鱼苗187.38万余尾,为三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全媒体记者 金 鹏 通讯员 钱 玲 范文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