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市委巡察组近期陆续进驻,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总工会、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市委党校、市应急管理局等7家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时间30天左右;对市深化“六最”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巡察,巡察时间45天左右。
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