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0-24时,黑龙江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9例,佳木斯市8例(向阳区5例、郊区2例、前进区1例),含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1例,集中隔离发现4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发现3例;哈尔滨市1例(香坊区),为非闭环管理重点人群筛查发现。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02例,佳木斯市92例(向阳区70例、郊区11例、前进区7例、东风区4例),其中集中隔离发现28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发现64例;黑河市8例(均在爱辉区),均为社区筛查发现;大庆市2例(均在龙凤区),均为集中隔离发现。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哈尔滨市报告)。当日解除医学观察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13例(大庆市210例,黑河市2例,绥化市1例);当日治愈出院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
截至9月20日24时,全省现有本土确诊病例29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21例;全省现有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3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4例。
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请广大群众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增强防范意识,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重点地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如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或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涉疫地区旅居史的,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佩戴口罩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各市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对近期涉疫地区旅居史抵(返)我省人员进行排查,强化“大数据+网格化”,精准掌握和管控相关风险人员,排查出的风险人员评估感染风险后要第一时间落实赋码、核酸检测、隔离管理和健康监测等分类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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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佳木斯市城区静默管理的通告
自9月18日佳木斯市城区实行静默管理以来,广大居民充分理解、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有力支持了佳木斯市疫情防控工作。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有效排除风险隐患,控制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家、省、市防疫工作有关要求,经专家分析研判,决定自2022年9月21日早5时起,延长市城区静默管理7天。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静默管理期间,除核酸检测、医疗救护、城市保供等工作人员外,全体居民居家,小区封闭管理。继续实行交通管控,全市除保供、防疫车辆外(凭证通行),其他社会车辆严禁流动,让社会面真正静下来。
2.全体居民积极配合每日核酸检测,有序完成采样工作。检测时,全程戴口罩,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不逗留。风险区域人员在家等待医护人员上门核酸采样。
3.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和企业,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除指定的民生保障、物资保供等维护城市基本运行和核心功能的单位外,其他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一律暂停开放或经营。监所、福利院、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继续封闭管理。
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实行弹性工作制,在职党员主动亮明身份,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大中专院校封闭管理。
5.居民非必要不出市区,特殊情况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两站一场”、公路防疫服务站对外返人员严格“落地检”等防控措施。
6.静默管理期间,将有序开展蔬菜配送,水、电、气欠费不停供,可延期缓交。特殊群体需求请与社区联系,如遇紧急情况可拨打应急保障、医疗服务等热线。
7.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不遵守静默管理措施、核酸检测等防疫要求,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居民继续理解配合,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及时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保持积极健康心态,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屏障,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歼灭战,力争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