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交通委发布《关于本市部分区域设置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禁止停放区的公告》,明确本市禁止共享单车停放的区域。根据通告,北京环路的主路、辅路(含桥区)以及首都功能核心区的16个重点区域均禁止停放共享单车。若违反规定,相关部门将依规查处。
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进一步改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本市部分区域设置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即共享单车)禁止停放区的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根据公告内容,本市道路范围内,特别是环路的主路、辅路(含桥区),除按照规定设置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区外,原则上均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禁止停放区域。首都功能核心区的16个重点区域,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步道等的全路段,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禁止停放区域。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这16个区域包含南池子大街及北池子大街、景山前街、五四大街(部分)、前门步行街、南锣鼓巷、东长安街、西长安街、兵部洼胡同、灵境胡同、府右街、太仆寺街、西黄城根南街、北长街、石碑胡同、大会堂西侧路、南长街等道路。北京市交通委在地图上明确标注涉及区域的四至范围,供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和市民识别。
为了让骑行者明确禁止停放区域和路段,本市将在禁止停放区域相关路段设置标志标牌,在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即共享单车App上显示禁止停放区域。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的规定,相关部门将针对禁停区域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违规停放行为进行查处。(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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