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昆明3月27日电 记者从27日举行的云南省决战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8年以来,云南省扎实开展农村低保三年专项治理工作,已动态清退不符合条件农村低保对象184.1万人,新进纳入低保对象105万人。
云南省民政厅介绍,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应退尽退,云南省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认定为兜底保障对象。同时,云南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对象根据致贫原因给予相应产业、就业帮扶,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拒不参加扶贫项目的,全部减发或停发低保金。
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是群众深恶痛绝的突出问题。据介绍,云南省近年来全力打造“阳光低保”,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低保举报投诉咨询和快速处置反馈机制,在各级民政网站或政务公开网上公示四级低保投诉举报电话,确保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有效。
云南省还严格落实民政工作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此外,云南省积极推动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与银行业务系统互联互通的“社银一体化”资金发放,改进资金划拨繁琐、到位慢、监管有漏洞等不足,确保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记者庞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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