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河北省发布《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复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供暖、通信、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人民日报记者张腾扬)
德化牛母岐层林尽染五彩斑斓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首个太空计算卫星星座成功入轨 中国星座点2025-05-15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泉州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