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止小偷被刺宣判:持刀刺死农民嫌犯判死刑 事发经过披露
7月18日下午,瓜农喝止小偷行窃被刺死案一审宣判:持刀刺死瓜农崔靖祥的王某书因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被判死刑。
判决书首次披露了事发详细经过。
判决书显示,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分局从安次区水务局机井队调取的监控视频证实,2017年7月23日8时17分,崔靖祥坐在瓜车摊位东侧,张某武、耿某东、张某齐、王某书陆续走到崔靖祥东侧摊位,孙某江走到崔靖祥西侧瓜车前。
20分40秒,张某武、孙某江、张某齐先后向西步行离开。
21分22秒,崔靖祥右手指向其东侧摊位,站在崔靖祥东侧的王某书用手打崔靖祥头部,脚踢崔靖祥腹部,崔靖祥拿起马扎反抗,耿某东阻拦崔靖祥。
21分51秒,张某齐、张某武、孙某江先后返回,张某武踢踹崔靖祥,孙某江对崔靖祥进行推搡,王某书踢踹崔靖祥,崔靖祥持马扎反抗。
22分10秒,耿某东、王某书、孙某江在瓜车东侧对崔靖祥进行推搡,崔靖祥持马扎反抗并后退,张某齐、张某武绕过瓜车围堵崔靖祥,王某书左手持刀,用右手所持红色塑料袋砸向崔靖祥。
22分30秒,崔靖祥退至机井队门前空地,王某书、张某武、张某齐、孙某江、耿某东先后追至,耿某东持手机打电话。
22分32秒,王某书右手持刀踢踹崔靖祥,崔靖祥抡马扎反抗,王某书用刀扎向崔靖祥身体右侧,紧随其后的张某武上前将崔靖祥摔倒,张某齐右手持物向崔靖祥脸部连喷两下。而后王某书、张某齐、孙某江、耿某东向机井队东侧逃跑,张某武向机井队西侧逃跑,崔靖祥起身走向瓜摊。
22分55秒,崔靖祥走到瓜车东侧,随后倒地。
今天下午,一审法院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王某书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张某武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涉案其余4人分别被判10余年有期徒刑至4年6个月有期徒刑不等。(记者 张子渊 李东 刘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