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0日晚7时许,社旗县公安局民警张某在酒业大道与嵩山路交叉口,驾驶私家车与一社会车辆发生追尾事故后双方引发争执。
事故发生后,城郊派出所、交警大队立即赶到现场并依法开展调查。经初步查证:民警张某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交警大队已对张某抽血送检,该事故正在依法办理中。
县局党委高度重视,邀请驻局纪检组介入调查,监督该事故的处理。公安民警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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