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9时许,浙江江山市市区鹿溪广场8幢19号同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门口发生一起自焚事件,造成蒋某(男、69岁)、刘某(男,39岁)受伤。
@浙江江山公安 微博截图
据江山市公安局通报,蒋某当日携带汽油到同景小额贷款公司门口,将汽油倒在自己身上,公司员工刘某见状上前拦阻时,蒋某点燃打火机引燃身上汽油,火势蔓延到刘某身上。随后,刘某跑离蒋某身旁,用旁边的沙堆自行将身上的火扑灭,同景小额贷款公司员工赵某、王某也先后从公司取出灭火器,扑灭蒋某身上的火。
目前,蒋某、刘某正在医院救治,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