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起点开局起步,奋发有为完成2016年各项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审计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按照李克强总理的指示,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将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严肃揭露和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反映重大风险隐患,注重揭示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着力促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着力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促进改善宏观调控和调整产业结构,着力促进保障改善民生和保护生态环境,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
关于2016年的工作任务,审计署制定了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提出了地方审计机关要抓好的10项重点工作,已经印发给大家讨论。在这里,我重点强调两个方面:
(一)关于完善审计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2016年是《框架意见》明确的各项改革措施在实践中推进的第一年,至关重要。我们要精心谋划、积极探索,坚实起步、行稳致远。
一要提高认识。推进审计制度改革,是为了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这是改革的根本。通过完善审计制度,形成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这是改革的目标。我们一定要牢牢把握这两个基本点,绝不能片面理解为机构升格、编制增加、待遇提高,那样就背离了改革的方向。要紧紧围绕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来确定目标、设计制度、制定措施,绝不能断章取义、选择性落实。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加编制,但绝不允许突击提干、突击进人、突击花钱,切实做到思想不散、纪律不松、秩序不乱、工作不断、资产不流失。
二要深度谋划。《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针对性强,每一项任务、每一项政策都要研究具体办法、方案,落实什么、谁来落实、什么时候落实、落实到什么程度都必须十分明确。中央文件下发后,署里做了认真梳理,逐条提出了落实措施,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有关地方要搞好配合。特别是职业化建设,没有现成的经验,希望大家集思广益、深入研究,积极向署里提出意见建议,为推进这项改革出谋划策。
三要突出重点。《框架意见》确定的8项任务涉及方方面面,要突出重点、抓纲带目,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当前,要抓住审计全覆盖、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职业化建设这3个重点,这3件大事抓好了,其他5件事就能够同时带动起来。其中,全覆盖要突出重点资金、重点事项、重点领域,做好中长期审计项目安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人财物管理改革要突出“人”这个重点和根本,管人的问题落实了,才能保障审计的独立性;职业化建设要突出“能力”和“责任”,无论是分类管理、职务层次,还是人员选任、职业保障,各项措施都必须有利于审计能力的提高、工作责任的落实。
四要把握节奏。8项任务包括很多具体措施和要求,难易程度和轻重缓急不同,要坚持整体谋划、分类设计、分步实施,除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需要7个省市探索、职业化建设需要审计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外,其他工作各级审计机关要马上行动、逐一落实。有些事情不能等,如摸清审计对象底数、制定审计全覆盖计划、实行重大事项报告、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干预审计行为登记报告、退出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等,要马上落实;有些事情不能靠,需要其他部门参与的,要抓紧提出初步意见,尽快与有关方面对接,防止走弯路;有些事情不能拖,特别是人财物管理改革,7个试点省市要立即行动起来,在落实中央精神的前提下,精心谋划、大胆尝试,因地制宜、差异探索,确保早动手、早见效、早总结、早推广。
五要于法有据。《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中很多措施都是开创性的,需要在试点和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当前,要启动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修订,完善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指南体系,也要积极推动地方审计法规的修订完善。同时,还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对一些规章制度中限制向审计机关提供资料、开放计算机信息系统查询权限的规定,各级审计机关都要认真梳理、主动沟通,促其修订或废止。
(二)关于2016年的审计任务安排。安排部署2016年审计任务,既要考虑“十三五”时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也要紧扣当前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既要突出年度审计重点,也要保证“十三五”期间实现审计全覆盖的需要。审计中,要切实把握以下原则:
——坚持依法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凡是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凡是重大违纪违法的,凡是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重大履职不到位的,凡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凡是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的,要坚决揭露查处,大力推动整改问责。
——坚持鼓励创新。对改革发展中的积极探索和创新举措,凡是有利于调结构、补短板、化解产能过剩的,凡是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质增效的,凡是有利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凡是有利于扩大有效供给的,凡是有利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要坚决促进总结完善,大力推动形成新的制度规范。
——坚持推动改革。对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凡是制约和阻碍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凡是制约和阻碍结构性改革推进的,凡是制约和阻碍创业创新、激发活力的,凡是制约和阻碍简政放权、政府职能转变的,凡是制约和阻碍转型升级、提高绩效的,要坚决揭示反映,大力推动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