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屿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对涉恶势力犯罪集团陈某甲等6名成员提起公诉。
经审查认定,自2018年春节始,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孙某某、陈某丙、林某甲、林某乙与同案犯陈某水、陈某华等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共同预谋策划以海带养殖区被采砂船采砂破坏为由,抓扣在南日镇云万村附近海域的采砂船以索要钱财,形成以同案犯陈某水、陈某华为核心,以被告人陈某甲、陈某乙、孙某某、陈某丙、林某甲、林某乙等人为组织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据介绍,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有组织地以暴力、威胁手段,在一定区域内共同多次实施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行为,数额巨大,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陈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