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秀屿法院近日公开宣判城厢区南门单面街涉“黄”团伙,被告人陈某寿等6人分别犯引诱卖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据悉,以被告人陈某寿、陈某坚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组织、引诱多名女子进行卖淫,并纠集被告人林某国、熊某勇等人建立微信群,用于逃避公安机关打击,在遇警察清查、巡逻等情况时,在该微信群内相互提醒,逃避查处。
该恶势力团伙在南门单面街一带为非作恶,多次实施殴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又持刀棍逞强耍横、惹事生非、争夺地盘、欺压无辜百姓,留下恶名,对周边群众日常生活、心理健康、社会风气等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生活秩序。
秀屿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寿犯引诱卖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36万元;被告人陈某坚犯组织卖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6.8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1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记者 傅梅香 通讯员 康少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