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莆田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军主持,副主任郑祖杰、王玉芳、林金波、何金清、宋建新、沈萌芽,秘书长陈建舜出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傅冬阳,副市长郑瑞锦,市法院院长苏建平,市检察院检察长许志鹏以及市监委有关负责人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莆田市湄洲岛保护管理条例》;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我市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预决算编制及监督管理机制建立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传达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有关情况;审议通过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还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记者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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