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担保小额贷款,手续简单立即放款”,这两年,小区告示栏、电线杆上、朋友圈里,可解燃眉之急的小额借贷,比比皆是,而一些借款人却陷入环环相扣的还贷“无底洞”。
上月,中国银保监会、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规范民间借贷,严厉打击相关非法活动。多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套路贷”,抓获大量涉案人员,涉案金额从数百万元到数千万元不等。近日,荔城警方破获全市首起“套路贷”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所谓“套路贷”,是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欺骗受害人签订不利的借款合同,再以各种方式导致受害人违约,最终侵吞受害人财产。
今年2月26日,市民刘某发现自家门锁被浇粪便、锁眼被塞牙签。他当即报警。谁知次日,刘某的个人信息被张贴在大街的电线杆上,其岳父家门遭人喷漆。
警方调查得知,2017年10月,刘某因资金周转,通过微信朋友圈广告联系上了市区一家小额借贷公司,以“借一押一”的方式借贷1.5万元,却签订了金额为3万元的借款合同,被收取借款金额20%的平台费和押金,最终拿到的借款只有1.2万元。双方口头约定,1.5万元分10期还清,每期时限为7天,每期需归还1500元本金和800元利息。2个月后,刘某陆续归还了2.8万元,却被告知之前归还的均为利息、逾期费和违约金,贷款公司要求其再偿还1.5万元本金才可结清贷款。
刘某表示无力偿还1.5万元,贷款公司便组织人员拿着3万元的借款合同多次到刘某及其亲属家中泼粪、喷漆、张贴告示等。刘某被逼无奈,千方百计筹款1.5万元才息事宁人。
刘某的遭遇,引起了荔城警方“扫黑除恶”专案小组的重视。专案民警深入调查走访,确认这是一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经过一个月的连续侦查,查获该从事“套路贷”公司,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经查,2017年10月起,嫌犯游某登记注册了一家商务咨询公司,在镇海街道一处商务楼租赁场所从事无担保的小额贷款业务,雇佣嫌犯郑某、林某、陈某等为公司员工,负责上门催债。
游某从事的小额贷款业务无担保、手续条件简单,吸引了一些急于用钱的借款人。他以无抵押“借一押一”方式放款给多名借款人,收取日息为本金1%至1.5%的高额利息,并要求签署“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即虚假借款合同,以实际借款1万元为例,签署借款合同为2万元,同时从中抽取10%的平台费及10%的押金,贷款人实际到款只有8000元。借款合同未写明利息、逾期费、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及金额。游某利用借款人急于用钱,与其口头约定高额利息。借款人一旦出现逾期还款或其他违约行为,游某立即没收押金并要求借款人支付高额逾期费、违约金。
若借款人不支付游某随意制定的逾期费、违约金,游某就组织公司员工,拿着借款人实际借款金额双倍的借条,到其及其亲属家中采取泼粪、喷漆、张贴告示等软暴力方式讨债。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荔城警方发现,负责讨债的郑某之前竟是这家借款公司的受害人,因无力偿还高额利息被迫在游某公司打工抵债。
此前,郑某向游某借款4000元并签署“阴阳合同”。为了偿还高额的利息,郑某只能多次向游某借款偿还,直至借款至1.6万元,郑某无法继续偿还利息,只得被迫在游某公司打工抵债。
5月3日,经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荔城警方依法对本案的3名涉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警方提醒:市民应选取有正规资质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应避免签署不符合实际金额的合同。如遇“套路贷”,应保存相关证据,及时报警。
本报记者 刘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