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司法局获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近日联合印发《莆田市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意见(试行)》。
《意见》明确全市拟提拔担任处级领导职务(含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和市直各单位拟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均要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安排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后同场进行,采取计算机在线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70分(含)以上为合格,考试不合格的,须在组织任命前补考1次。《意见》还对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提出了要求。
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生动体现,是以法治方式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工作,对增强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陈光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