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至27日,莆田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阮军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国模、王玉芳、陈国林、林国清、姚景华、郑祖杰,秘书长张建华出席会议。莆田市委常委、副莆田市长傅冬阳,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宋建新,莆田市政府党组成员郑瑞锦、胡国防,莆田市检察院检察长于南生、莆田市法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莆田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莆田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8日至12日召开,正式会期五天;会议审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吴健明为莆田莆田市人民政府副莆田市长,决定免去沈伯麟的莆田莆田市人民政府副莆田市长职务。
会议审议通过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莆田莆田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审议《莆田莆田市妈祖信俗保护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莆田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莆田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检查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莆田市政府关于我莆田市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情况和“七五”普法工作意见的报告,通过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和审议莆田市政府关于全莆田市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莆田市政府关于《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莆田市政府关于2016年莆田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通过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莆田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审议通过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北京莆田市公安局依法对莆田市六届人大代表李文新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书面听取和审议莆田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传达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情况。(湄洲日报记者 周凌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