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全面推行“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服务型执法模式,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响应部署,完善机制,将服务型执法理念融入日常监管执法全过程,既守住法律底线,又彰显人文关怀,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去年7月,实验区市监局在君山片区北港村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行动时,发现两辆涉嫌鞍座加长的电动自行车,经营者承认车辆用于租赁业务。经查,当事人自行改装上述两辆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了解到当事人身患重病,生活面临较大困难。实验区市场监管执法支队工作人员李楠说:“秉持执法温度与法律尺度相统一的原则,我们积极引导当事人向所在社区、片区申请出具困难证明,并依据这份证明,最终对当事人作出了从轻处罚的决定。同时,通过与所在片区沟通,为其争取到3000元的补助款,减轻其经济压力。”最终,该局依法作出没收涉案2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并处以26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面对基层日常监管中各类投诉举报诉求,实验区市监局坚持分类施策,实施梯次执法,刚性执法铲除行业顽疾,柔性服务引导合规经营。
“我们将服务型执法理念融入日常监管全过程,重点针对小区周边商铺、超市、流动摊贩等经营主体,开展常态化检查与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考虑到这类经营者多为普通群众,对相关监管规范了解不够充分,我们对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能在责令期限内及时整改的,以指导整改为主,帮助其规范经营、实现合规发展。”实验区市监局金井分局三级主任科员凌群说。
为让服务型执法有章可循,实验区市监局积极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省市监局相关政策,践行包容审慎执法理念。结合实验区实际,该局还制定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食品生产经营类)》《行政执法减轻处罚裁量清单(食品生产经营类)》。
实验区市监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苏高锋介绍:“在执法实践方面,一是对具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依法不予处罚,对具有‘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依法减轻或从轻处罚。二是深入实施执法赋能‘两张清单’制度,在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对当事人合规经营、信用修复进行帮扶指导,打造执法惩戒和执法服务并重的良好市场环境。”
数据显示,2025年实验区市监局立案查处的案件中,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实施不予、免予处罚40件,减轻处罚22件,从轻处罚19件,包容审慎处罚适用率达47.1%。下一步,实验区市监局将继续坚守法律底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关注特殊群体实际困难,做到刚柔并济、情理兼顾,让市场监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作者:林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