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从总体要求、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组织实施、普查经费保障、普查工作要求六个方面对实验区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据悉,全国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本次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实验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奋力开启“一岛两窗三区”建设新征程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本次普查对象是在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乡镇街道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融媒体记者 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