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小区业主,却因矛盾在微信群对对方进行辱骂,最后还因此惹了官司。近日,平潭法院审理了一起民事案件,判令当事人赔礼道歉。
小芳(化名)和小婷(化名)是同一小区的业主,小芳还是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2019年10月17日下午,小婷因不满作为业委会成员的小芳在涉及小婷的物业纠纷中的处理方式,便在小区业主微信群(该微信群有271人)发布了一定数量带有侮辱性言语的语音,以发泄不满情绪。
2020年1月10日,小芳以小婷毁损其名誉为由向平潭法院起诉,要求小婷向其赔礼道歉。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小婷本应以合法的方式进行处理,但她却在群成员多达271人的微信群中,连续多次针对性、煽动性地对小芳进行谩骂,并对小芳的人格进行攻击和贬损,客观上已造成群成员小芳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在一定范围内给小芳造成了不良影响。
法官指出,小婷主观上存在过错,她的行为已侵害了小芳的名誉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令小婷在她发布语音的微信群中公开向小芳赔礼道歉,道歉内容由法院审核。(何燕 通讯员 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