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平潭法院举行百名代表委员跟案执行活动启动仪式,邀请全国、省、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行跟案“考官”,监督、见证、参与法院执行工作,这在全省尚属首创。
平潭法院副院长陈兴介绍,平潭法院执行局选聘100名全国、省、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中县人大代表按照片区属地的原则随机选取,政协委员按照所属界别的原则随机选取,每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年跟案1件。所跟踪的案件包括涉民生、涉企业、涉公职人员、涉信访、涉房产等五大类案件,将从总库中随机选取100件执行案件。
此外,案件执行法官还将与跟案的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一对一”沟通模式,由执行法官通报案件执行情况。“这将改变代表委员们传统的工作监督模式,推动全局工作监督模式向具体个案监督模式递进,助推个别的专项行动监督模式向日常的执行案件监督模式延伸,实现‘三公开两监督’,促进阳光执行、公开执行。”陈兴说。
“通过委员跟案执行,能够促进法院执行大公开,从立案到详细的执行过程,再到最终结案实行全流程监督,有效发挥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作用,及时传递群众声音,引导群众尊重执行、理解执行、支持执行。”全国人大代表薛玉凤说。
现场,平潭人大、平潭政协、平潭法院还签署了《关于百名代表委员跟案执行合作备忘录》。
下一步,平潭法院将根据案件类型,组织代表、委员到现场参与旁听、介绍,并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案件调解,共同参与案件日常接访过程。(福建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哲昊 实习生 陈舒瑶 通讯员 何燕 陈海祥 王斯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