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日发布第13号公告,就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等有关事项作部署。以下是公告全文: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13号)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福建省分区分级差异化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导则》要求,结合实验区实际,经区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守住二线卡口等入岛关口,做好外来人员的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工作,重点加强对来自湖北等高风险地区人员的管控,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
二、区内交通运输、公共交通全面恢复,省内交通逐步有序恢复。相关企业、出行车辆要做好司乘人员的信息登记、体温检测,以及候车室和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清洁等工作。全区范围内不得自行封路、封村、封社区、封市场,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
三、各类企业、建设项目、商场、超市等全面复工复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责任、片区属地监管责任,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全面有序。
四、全面恢复春耕生产。
五、餐厅、住宿酒店、民宿、公园、健身场所、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全面恢复正常。
六、各类学校继续做好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各项准备工作,开学时间严格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门作出的部署落实。
七、歌舞场所(含KTV、舞厅)、网吧、游艺场所、影院演出、宗教场所、庙会等群众聚集度高的场所,暂缓恢复。“红事”“白事”一律简办,不得有聚集性仪式。
八、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建设项目等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防护手册的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
九、村居(社区)要继续做好外来人员的摸排信息登记、体温测量等健康管理工作,但不得封村居(社区)、断路。广大群众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
十、对从湖北等高风险地区来岚人员,以及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继续严格落实14日留观制度;对其他地区来岚人员实施14天自我医学观察,并采信来岚人员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健康证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级响应解除之日止。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