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台湾同胞到我区就业、创业,解决两岸职业资格认证的差异,我区再发布10项对台职业资格采信项目。具体包括那些呢?需要如何申请?需要哪些材料?不要心急,小编一一为你解答。
我区新增10项对台职业资格采信项目包括:
教师资格、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助理会计师、社会工作者、孤残儿童护理员、游泳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消防设施操作员、农机修理工。
据区党群工作部工作人员介绍,单18日就有17名台胞在我区领取美容师资格证,其中6名台胞还同时领取了美发师资格证。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最快一天就可以领到相应的证件。
据了解,办理该业务的申请人需向区教育局窗口(教师)、区财金局窗口(会计师、记账士)、区社会事业局窗口(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社会工作师、照顾服务员、游泳救生员、教练员)、区消防支队窗口(防火管理人)、区农村发展局窗口(农业机械修护技术士)提出采信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
申请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信,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对台职业资格采信申请表(申请人签章原件)
2. 台湾地区身份证(原件)
3.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 台湾地区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5. 台湾地区权威机构公布的证书查询信息影印件
由区教育局、财金局、社会事业局、消防支队、农村发展局窗口发放对台职业资格采信证明。
办事指引
办理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办理窗口:区教育局、财金局、社会事业局、消防支队、农村发展局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15-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591-23122329(0591-23162421)
交通:乘坐公交车2号、3号、8号、9号等线到区管委会站下